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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人快递】2023年第32期(总第781期)

一、 时讯
1、李强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八次峰会第三阶段会议
当地时间9月10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印度新德里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八次峰会第三阶段会议并发言。
李强表示,本阶段会议的议题是“同一个未来”。纵观人类文明历史,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始终是引领人类前进的灯塔。当前世界发展正处在一个复杂多变的困难时期,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坚定对未来的信念、增强对未来的预期,把眼光放长远些,积极应对困难挑战。
李强指出,做好当下的事,才有未来的好。二十国集团成员应该发挥表率作用,从具体的事做起,努力把当下的事办好。当前最紧迫的就是发展问题。我们应该把发展问题置于宏观政策协调的中心位置,建立更务实的合作机制,拿出实打实的行动,支持发展中国家更好应对减贫、筹资、气候变化、粮食和能源安全等发展挑战。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构建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为共同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国际环境。
与会领导人表示,二十国集团应展现责任和担当,推进国际合作,促进包容性、可持续、以人为本的发展,确保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增进人类福祉。
峰会通过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新德里峰会宣言》。
当天上午,李强同与会领导人前往圣雄甘地墓敬献花圈。
吴政隆等出席会议。
 
二、新法速递
(一)税务、金融专题.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公告》主要内容:(1)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3)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b.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4)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5)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34号
《通知》主要内容:(1)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4)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行政专题
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主席令第10号
《外国国家豁免法》共23条,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确立外国国家管辖豁免的原则与例外;二是确立外国国家财产免于强制措施的原则和例外;三是明确该法的适用范围和例外。该法适用于外国国家,包括国家本身、国家的机构和组成部分,以及代表国家行使主权权力的个人和实体;四是确认外交部在处理外国国家豁免案件中的作用;五是规定对等原则;六是明确了适用于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的特殊诉讼程序。
《外国国家豁免法》就外国国家豁免问题作出规定,旨在健全中国的外国国家豁免制度,为中国法院审理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助力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外交部还强调,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将依法保护中国公民和法人正当权益,尊重外国国家根据国际法应享有的豁免。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
《办法》聚焦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引领企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调整企业标准管理模式。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行细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标准化工作职能重心从标准管理转为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二是构建企业标准政策体系。《办法》首次明确企业标准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同时,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标准融资增信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等,多层次、多角度引导和激励企业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三是完善产品包装标准的明示要求。要求公开限制过度包装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产品包装物所采用的包装标准,为强化社会监督,制止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强化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3、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
《办法》调整了审批层级,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工程甲级、交通工程专项,水运工程材料类甲级、结构类甲级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其他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由检测机构注册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专家技术评审、证书变更等管理、检测机构质量检测活动、检测人员从业行为等。《办法》完善了法律责任,视具体违法情形对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违法行为设置了警告、通报批评和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此外,规章还授权交通运输部制定技术评审工作程序的配套文件,以保障《办法》顺利实施。
《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司法实务
1、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从持续强化协作意识,合力守护林草资源;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提升林草治理水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协同推动案件办理;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不断丰富协作形式四个方面对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提出要求。
《意见》强调,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为林草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建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良性互动,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法治护航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对提升林草治理水平和监管能力,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大对林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林草领域存在的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案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协同推进林草资源保护治理。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林草部门要在现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交流渠道和方式,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协作机制。要深化信息共享,定期相互通报涉林草领域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政策决定、执法司法办案情况等工作信息;强化办案协作,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工作,推动办理重大破坏林草资源案件;加强调研督导,对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共同推进业务建设,做好联合宣传。
 
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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