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相关单位及个人:
因本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与办公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26日起,本所办公地址将进行变更。现将有关送达地址变更事宜说明如下:
一、原送达地址(停用):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廖家巷28号3幢101室
二、新送达地址(启用):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19号永捷峰汇写字楼1506室
自上述搬迁日期起,所有与本律师事务所相关的法律文书、函件、通知及其他各类文件材料,请统一寄送至上述新送达地址。原地址将不再作为本所的有效送达地址,请务必注意,谢谢!
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此次地址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本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在新的办公环境中继续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特此说明。
江苏金汇人(苏州)律师事务所
2026年1月26日